南华县财政局文件
南财农〔2022〕100号
南华县财政局关于追减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
南华县水务局:
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《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南财农〔2022〕26号)下达你单位用于兴隆坝水库水源保护地道路硬化项目60万元进行追减,支出请列入2022年“2130504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”功能分类科目,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“50302·基础设施建设”,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入“31005·基础设施建设”。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将资金退回国库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。
南华县财政局
2022年9月1日
抄送:县政府办,县乡村振兴局,本局预算股、国库股。
南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印发